
有好久沒有在早起的早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些觀點了,今天早上看到了一篇短影音在述說遺產的特留分,是部惡法,就分享我的觀點及運用!
遺產特留分:當法律底線遇上愛的設計
用保險與信託完成最柔軟的傳承方案!我們這一代人,最怕的不是「錢不夠多」,而是「留錯方式」。很多父母以為只要立好遺囑、寫明分配就好,但忽略了一條常被誤解的規定「遺產特留分」。
什麼是特留分?
簡單說,特留分是法律為法定繼承人「保留的一塊地」。再怎麼偏心、再怎麼想贈與給外人或基金會,這一塊地,仍屬於孩子、配偶、父母的最低保障。
舉例來說:
如果爸爸立遺囑,把1,000萬全部捐給慈善機構,但他有太太與兩個孩子,那每位孩子與配偶仍可依法請求「特留分返還」,約為他們法定應繼分的一半。也就是說,即使父親的遺囑再清楚,法律仍會還給家人「最低限度的權益」。
但問題是—光靠法律,解不了「心結」
在財務規劃現場,我看過太多這樣的故事:
有人遺囑寫「長子繼承全部房產」;
但小兒子多年照顧病母、卻什麼都沒有。
法律讓他拿回「特留分」,
但親情早已破碎。
所以我常說:「特留分不是公平的保證,而是遺憾的底線。」
真正的公平,要靠設計,不是靠訴訟。
保險與信託兩個讓愛延續的工具
(1) 保險 → 預留稅源、避免糾紛
人壽保險的「指定受益人」制度,讓理賠金不屬於遺產(限額內不計入遺產課稅,現今法條上規定的是3740萬,但實物執行上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,但需要注意最低稅負制,個人所得稅),因此能避開分配爭議,也能預留現金繳稅。
例如:
若父親名下有不動產與股票,他可事先投保保險,受益人指定為配偶。當他離世時,配偶可立即取得理賠金,不受遺產分割影響,也能保住生活品質。這筆錢,就是「愛的緩衝金」。
(2) 信託 → 讓分配有節奏、有方向
很多高資產家庭會設立「家族信託」。
透過信託契約,可設定:
• 子女在某年齡才能領取
• 用於教育、醫療、創業用途
• 特定條件下才能動用
這樣一來,父母不用擔心「一次給太多」、也不怕「錢用錯方向」。
信託像是一個「有智慧的分配人」,在父母不在的時候,繼續扮演守護者的角色。

讓法定權利與愛的設計同行
特留分確實限制了遺囑的自由,
但若能善用保險、信託與生前贈與,
就能在法律框架內,完成一個有溫度的傳承方案:
1. 用保險金照顧配偶生活(不進遺產)
2. 用信託分配子女教育與創業資金(有條件、可延續)
3. 用遺囑清楚交代餘額分配(透明化、降低糾紛)

那傳承不是移交,而是設計未來
特留分提醒我們:
金錢是冰冷的,但分配方式可以是有溫度的。
當你開始思考「怎麼留」,不只是想留下財產,而是想留下信任、價值與方向。
最後想說的是真正的財務規劃,不是幫你避稅或賺更多,而是幫你把一生的選擇,設計成家人未來能承接的力量。



